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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约道路”告诉我们什么

           2017年05月24日 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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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德州市委主委 陈晓强


  2016年11月,报告文学《塘约道路》出版;12月,由中宣部《党建》杂志社和人民出版社共同主办的“塘约基层建设经验座谈会暨《塘约道路》研讨会”,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2017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参加“两会”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对“塘约经验”给予充分肯定;随后,各地掀起“学习塘约道路”热潮,据统计,从3月15日至4月15日,仅一个月时间就有3万人次到塘约村学习考察。

  “塘约道路”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对我省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具有什么样的借鉴意义?

  《塘约道路》由著名学者、报告文学作家王宏甲创作,是记录一个穷山村在党组织带领下,如何实现脱贫致富、浴火重生的一篇纪实报告文学。

  塘约村是贵州省安顺市的一个穷山村,2014年夏季的一场大洪水,让这个省级二类贫困村更加贫困,由此他们成立了“村社一体”的合作社。全体村民自愿把承包地确权流转到新成立的合作社里,进而做到“七权同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财产权、小水利工程产权同步确认),由此极大地巩固了集体所有制。全村重新组织起来,抱团发展,走集体化道路,变化和成效都令人惊叹。在两年里不仅重建家园,而且农民人均纯收入由不到4000元窜升至10030元,村集体收入从不足4万元猛增到200万元,塘约变成了一个精神焕发的小康村。

  《塘约道路》发行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塘约人的穷则思变精神被称为“塘约精神”,他们的共同致富道路被称为“塘约道路”。塘约道路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具有良好的启示意义,是一块难得的“他山之石”。

  启示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夯实党在基层的组织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是塘约村实现巨变的根本原因。塘约村的党员干部在村支书左文学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飘扬在农村阵地,他们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让农民的初心回归,走上了共同致富之路。塘约村的成功经验表明,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挥好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应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监督问题。塘约村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赋予村民监督管理党员的权力,村民能够对所有党员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评价权、“罢免”权,这一经验做法值得我省广大农村学习借鉴。二是党员老龄化问题。当前我省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发挥和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增强,应积极发展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创业青年和新型职业农民入党,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三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问题。一个组织的运行需要经费作保障,村级党组织也不例外。在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农村基层组织经费投入,强化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行。

  启示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民的首创精神是塘约村实现巨变的关键。塘约人根据对党的富民政策的理解,不受体制约束而敢闯敢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而敢作敢为,重走聚全村之心、集全村之力、掘全村之智的集体化道路,开辟出一条让农村与农业浴火重生的新路。塘约人的成功实践验证了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思想,也证明农民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改革动力和创新智慧。现在看,长期单家独户的劳作方式,一盘散沙的小农经济,是导致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只有尽快改变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规模经营,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在我省农村大规模复制塘约模式恐怕不太现实,但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利用多种渠道壮大集体经济。只要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什么样的规模经营我们都应该支持。对这些探索我们应该给予呵护和支持,而不能随便扣上“走回头路”、“拉倒车”的帽子。就像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调研时指示的那样:“要尊重农民意愿和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启示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留住“中坚农民”。塘约村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除了制度的因素外,还有人的因素,那就是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回归。建立合作社之前,塘约村1400个劳动力中有1100个外出打工,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两年后90%的外出打工者回村就业,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者都是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可以说,“中坚农民”是塘约村实现巨变的有力保障。目前,我省农业人力资本呈弱化态势,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所占比重超过50%,“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现象比较普遍。依靠老弱妇孺建不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无法保证粮食安全。留住“中坚农民”,就必须为他们提供收入不错的就业岗位,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

  启示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推进村民自治。塘约的惊人变化不仅仅表现在物质层面,还表现在精神层面。如今的塘约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多年的陈规陋习已经不见踪迹,这一切应归功于村民自治。塘约村民自治的主要办法就是让村民拥有更多、更实际的民主权力,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塘约村还把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利器,制定了“红9条”制度,严厉禁止滥办酒席、不讲诚信、不赡养父母等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处罚。村民自治治出了正能量,治出了凝聚力,塘约的公益事业都是由村民自愿出义务工完成的。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应有之义,只有实现村民自治,才能建成“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借鉴塘约经验,在我省广大农村推进村民自治关键是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村民自治。把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重点,强化跟踪问效。二是必须推进民主。赋予村民更多、更实际的民主权力,真正做到村民的事情村民定,村民的事情村民管,村民的事情村民监督。三是必须建章立制。把村规民约作为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引导乡村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重新唤回乡村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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